实验室管理规则
1.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,并结合本实验中心具体情况编制本项管理规则。
2. 实验室全体人员应遵守学校和二级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努力完成各项教学任务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,积极开展科研技术开发等工作,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做出贡献。
3. 实验中心按照学校、二级院相关规定对全体专职实验人员进行考核并如实上报考核情况。
4. 实验中心实行集中管理,教师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。各房间的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管理维护,实验准备,安全保卫,卫生环境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5. 专职实验人员实行分类管理
(1)实验管理兼指导教师负责实验课指导与分室管理工作。
(2)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实验课的指导。
(3)实验员(工)负责后勤保障。
6. 对新上岗的年轻教师实行导师负责制,由实验室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,由专家组考核合格后上岗带课。
7. 本规则未涉及的项目或项目规定与学校、二级院规定相违时,按学校、二级院两级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东北石油大学 大学物理实验中心
2017年3月10日